(中央社澎湖縣14日電)澎湖望安鄉公所違法出售抵稅地收受賄賂案,澎湖地方法院今天依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等,判處被告前縣議員葉明縣、前鄉長葉忠入兄弟2人,分別12年6個月和8年的重刑。 同案被告還包括有前兵役課長許志輝10年、財經課員高家驤11年、廖展宸8年、蔡錦宗1年、緩刑5年,另涉洗錢部份無罪、江小龍代書則免刑,全案不法和扣案所得不法就超過1500萬元,全數沒收,若無法執行時,追徵其價額。 澎湖望安鄉公所違法出售抵稅地收受賄賂案,今年1月20日起訴後,澎湖地院由陳順輝、陳炫谷和葉珮棻3位法官組合議庭審理,經過近10個月的審理,今天下午由審判長葉珮棻依貪污治罪條例中的違背職務受賄賂罪判處重刑,被告均未到庭聽宣判。 澎湖地院判決書指出,澎湖望安鄉公所自91年起受理全台各地納稅人捐地節稅,受贈之公共設施保留地高達9776筆,因而也成為不肖財團作為地經容積移轉覬覦獲取龐大利益的目標,單單永和保平段等4筆抵地稅配合都更簽約,最後公所以公告土地現值2151萬8235元讓售,經估價師鑑價4筆土地價值達4134萬4991元,其中不法獲利就近2000萬元。1051014C9FD765ED971F713
arrow
arrow

    thorntw7i74p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